李曼溶,女,1994年5月出生,云南省宜良县人。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先后在原宜良县国税局、宜良县税务局工作,分别任合同制税收助征员﹑导税员。2019年6月,宜良县纪委监委对李曼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进行政务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2月,李曼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这是一则近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的一则消息。
从案例中我们得知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启示。一个26岁﹑年轻的90后,青春岁月﹑年轻有为,勤奋努力,同事眼中的“好姑娘”却利用职务之便,走上了贪污税款的不归路。2014年8月,李曼溶在原宜良县国税局担任助征员,负责代开发票,只是个临时劳务派遣人员,随着业务的熟悉和税务机构改革,国税地税合并,李曼溶被调离助征员岗位,成为了一名导税员,面对诱人的税款,她起了“歪心思”﹑选择了“铤而走险”,慢慢的几百元—十几万元的税款都被其收入“囊中”。3年多,先后截留税款340余万,涉案税票164张﹑涉及企业57家,一次次地盲目追求高大上的物质生活,所贪污款项大部分被用于旅游,网购服装等高消费活动。
“君子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有一份为国为民的大情怀﹑大担当和奉献精神,而不能以舒适为目的,局限于个人的小圈子。26岁,本是一个女孩最美的花季,正值最好青春好年华,却从此与铁窗为伴,身陷囹圄。本主人公之所以自毁前程,走上犯罪的道路,最为重要的是贪恋功利、享乐主义严重,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爱慕虚荣﹑追求享乐,认为只有挣大钱、发大财、吃洋餐、穿名牌、住豪宅才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对于可能面临的纪法惩罚常存侥幸心理,自作聪明﹑无视党纪国法,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没有自己逃不脱的限制,骗取组织的重用,使自己的贪腐之路不断增加新砝码,走进犯罪的深渊。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该主人公能够走上重要岗位,手中掌握一定的“微权力”,源于具有鲜明的“两面人”特征。一方面,勤学苦干,善于表现与伪装,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力、职位、利益,时常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工作,表现得勤勉有加、忘我工作,给同事一种兢兢业业的好印象;另一方面,悄悄把自私的贪念,膨胀的贪欲深藏在勤勉工作的表象之下,心里一次次地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不断的把手伸向税款。这可以说其成长代价有点大,为年轻任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们后人们应以案为鉴,要知道“自律方有自由”。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国,白衣执甲的医务人员,昼夜坚守的公安干警,入户每家的志愿者,一代青年的90后奋战在抗疫一线,有的: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最危险的地方留给自己,有的家中亲人去世,有的小孩嗷嗷待哺,有的把病人当亲人。他(她)们践行着初心和使命,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准备随时为党和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扮演了一名最美的逆行者。
“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要有干一份大事业的情怀和胸襟,我们应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希望担在肩上,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作者: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