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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
  • 发布日期:2020-05-2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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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记者: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推动社区矫正有法可依,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营造全社会知晓、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5月21日上午,麒麟区委普法办组织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在珠江源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标志着麒麟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当天上午,在珠江源广场,各单位通过挂横幅拉标语、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让群众进一步熟知社区矫正工作以及《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社区矫正法》法律单行小册300余本,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5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条款和法律咨询20多人,提高了《社区矫正法》在市民中的知晓率,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在南宁街道,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农贸市场,主动向商户、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社区矫正,增强了市民的学法、遵法、守法意识。“《社区矫正法》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的专门立法,作为一名基层的司法工作者,我觉得即将实施的《社区矫正法》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麒麟区司法局南宁司法所所长何艳波表示,“在接下来的宣传贯彻活动中,我们将率先学深、学透,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学习,并带动周边人共同学法、懂法,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白石江司法所在辖区人流量较大的区域设置集中宣传台,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的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志愿者们走进保渡小学,为同学们播放《社区矫正法》知识短片、发放《社区矫正法》法律单行小册,讲解《社区矫正法》知识,在同学们心中种下“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把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法》带回家去分享给家人,共同学法,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随着区、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我们将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还将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引导群众自觉学习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各自履行社会责任,形成社会共识和合力,为《社区矫正法》的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麒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