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一女子为外出打工,却因年龄小无法办理身份证,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近日,被民警发现后,该女子被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近日,一女子来到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办理身份证,户籍民警案例进行查询,却发现该女子已经有身份证,但照片与本人明显不相符。民警随即对该女子进行调查,经查,该女子名叫詹某,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她表妹王某,10年前,表妹王某要外出打工,但因年龄小,没有身份证,便在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詹某的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
王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王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注销冒用的身份证。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