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泓洁 通讯员:黄亚平 吴雨蒙 张生发)为确保《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质询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28日上午,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执法组组长、市城管局局长杨波同志率第一督查组到麒麟区绿米巴绿色能源装备智造产业园、禄源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金科溪谷花园项目二期、市体育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并召开现场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杨波说,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现场管理6个100%和“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督查工作,要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认真对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曲办字〔2019〕8号)第四条第(三)款有关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查处力度,抓典型强震慑,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做到严管、严查、严打、严治、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根据问题轻重程度,采用“白、黄、红”督办单的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见实效,《条例》落实到位。
目前,全市共有在建工地371个,其中:城区在建项目284个,乡镇在建项目87个。下一步,将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覆盖全市。
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刁鹏群表示“今天上午,我们第一督查组对麒麟区禄源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金科溪谷花园二期等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在督查中发现了以上项目均存在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等相关的施工现场管理问题。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行清单式管理,采用“白、黄、红”督办单的方式,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到位,通过罚款、停工、限期整改等方式,确保督查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