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锁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回头看”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现场督导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事项的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对各州(市)整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实地检查;省纪委省监委牵头查办“回头看”移交的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
截至2020年3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8个问题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20个。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相关整改情况已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云南省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既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又持续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效,加快推进整改方案实施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果断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标准,狠抓整改、尽快整改、坚决整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