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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布第7号通告:加快使用“云南健康码”
发布日期:2020-04-28    来源:珠江网    浏览:3169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7号

关于加快使用“云南健康码”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学,加快推进“云南健康码”全国互认、一码通行;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及时掌握在曲靖市及入(返)曲靖市人员健康状况,对有潜在风险的人员开展排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应用人群

所有常住曲靖市人员和入(返)曲靖市人员。

二、 应用范围

曲靖市内所有公路入曲靖市场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小区)、酒店、劳务市场、车站(候车室)、大型市场(商场)、大型写字楼(公寓)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各单位、各公共场所将“云南健康码”张贴于显著位置,所有出入场所的人员须扫描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或者出示本人已经获取的健康码。广大群众要互相宣传、学习使用“健康码”申报本人及家人健康信息,举报不如实申报行为。

三、使用方式

市民首次需直接扫描“云南健康码”二维码,或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游云南”,或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云南卫健委”、“健康曲靖”微信公众号扫码或点击相关链接,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生成个人“健康码”。在进出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信息,积极配合管理人员验码核查。

四、分类处置

红码人员:若健康状况无异常,就地集中隔离观察14天;若同时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者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黄码人员:就地排查留观;对于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系统推送至目的地,交由村(社区)随访管理,对于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绿码人员:不得设置障碍,确保各地互认互通。(绿码14天有效,失效后需重新申报)

附件:“云南健康码”二维码

 图片1.png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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