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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奖补5000万元!云南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
  • 发布日期:2020-04-2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919

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迁入住已进入尾声,搬迁群众“稳得住”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点。云南财政多措并举,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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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福贡县匹河怒族乡知子罗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统筹结余资金用于后续产业扶持

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专项建设基金以及土地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等渠道,足额安排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资金。

同时,明确项目建设资金如有结余,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等方面。

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

在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及省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统筹考虑后续扶持工作,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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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宣威市杨柳集镇安置点

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

从2019年至2023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合计安排2.5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一批为民服务、脱贫发展、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等成效突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典型,按照搬迁规模实施差异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安置点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019年,已通过“县申报、州审核、省评定”的方式,共评选出成效突出的55个安置点予以奖补,安排奖补资金5000万元。

实行安置点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

针对进城安置大型安置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入住5年内,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和水电费给予适当减免。

减免补贴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50%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级承担;同时,制定减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

云南网记者 翟芯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