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沾益区: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1人次
今年来,沾益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妥善处理各种形态对应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日常监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正确处理“极少数”与“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早谈心、早提醒,对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批评,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教育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风险面前不失本色、考验前头不失信念,做到不想腐。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纪律规矩这条底线,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断强化知止的氛围,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的内在信念、全党的行为自觉,做到“不能腐”。
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季度,全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9人次,占68.3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次,占19.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5.9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5.94%。(付昌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