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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用好用足失业保险“加减组合拳”为企业减负稳岗
  • 发布日期:2020-04-0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367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高位推动、迅速行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这一“加法”和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这一“减法”, 用好用足失业保险“加减组合拳”,支持和推动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力稳就业,纾解企业困难,为企业减负。
       “加”--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疫情防控期间放宽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进一步精简申报流程,优化服务办理,将申报流程由原来需要企业提交申请表、员工花名册、失业保险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简化到企业只需填报《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即可;改变过去集中办理模式,做到申报一家审核一家,符合条件一家返还一家;采用不见面线上审核,通过qq、微信等接受申报企业的申请表,在线审核。截止3月27日,全市共申报审核1406户,涉及职工12.33万人,返还资金4736万元,发放851户,惠及职工9.45万人,返还资金3868万元。下一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所有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将从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企业的获得感更强,就业岗位也将更加稳定。
       “减”--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减负”。2020年2月至6月,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对参保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份全市共减免失业保险费401万元,3246户大中小微企业受益,预计疫情防控期间可为3200余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1600万元。同时,允许受疫情影响缴费有困难的企业延期或缓期缴纳3项社保费用,延缓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待遇享受,还可以叠加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将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