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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曲靖市涉企检查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3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5360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程序,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曲靖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规定,市级投诉举报电话设在市司法局,接受企业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公开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

(一)计划类督查检查:已列入《涉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常规涉企督查检查事项,涉企检查部门未在检查前5个工作日填写《曲靖市涉企检查审批表》,并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组织实施督查检查的;

(二)临时性督查检查:未列入《涉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实施的临时督查检查事项,未在检查前3个工作日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填写《曲靖市涉企检查审批表》,并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组织实施督查检查的;

(三)迎检类督查检查:为迎接上级部门督查检查而需由执法检查部门先行检查的,未在检查前3个工作日填写《曲靖市涉企检查审批表》,并附上级部门督查检查通知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组织实施督查检查的;

(四)其他涉企检查:其他涉企检查部门未严格履行报审程序,擅自到企业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

(五)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在实施检查时,未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相关工作证件和《曲靖市涉企检查明白卡)进行检查;未严格按照审批的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实施;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延长检查时间。

二、受理投诉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投诉举报办理程序:

(一)受理:及时并受理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范围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不受理的理由);

(二)办理:市司法局接到举报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问题交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办理,办理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到市司法局;

(三)反馈: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未按时、按要求办理的重点难点投诉举报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0874-3362638

电子邮箱:fzdyydck087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