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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珠江网    浏览:736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驻曲各高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云南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加强统筹、分类指导、落实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学校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平稳有序开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落实各方责任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统一领导,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坚持属地原则,专题研究、专项部署,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重视国外疫情输入风险和师生员工跨区域流动风险,用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密的防范、最严实的措施,为学校开学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准备。

(二)落实教育体育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和全省学校防控技术方案,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各地、各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春季学期安全有序开学。

(三)落实部门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信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构建学校、年级(院系)、班级、家长四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要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进一步摸清师生员工在省外、国外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湖北、武汉和国外的情况,精准摸排到具体人,细化防控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和健康状况。严格实行“晨(午、晚)检”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个人责任。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行轨迹和健康状况;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

三、抓实重点环节

(一)全面排查,分类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将重点人员排查工作贯穿到开学及日常教学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信息推送。按照学生向学校、学校向教体部门、教体部门向指挥部的程序,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年级(院系)、班级、家长四级防控网络,关口前移,将疫情挡在校门外,守住校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好《云南省学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分类造册登记,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实行分类管控,并将其作为返校复学的评判依据。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过去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曲靖的入曲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均为高风险人员,高风险人员待卫健部门组织排除风险后方可返校。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为中风险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除,治愈后凭医疗机构证明方可返校。凡是正常入校上课的,必须是低风险人员。切实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外籍师生员工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提前研判学校人群密度、学龄阶段特点等情况,制定分批错峰开学报到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项防控措施和流程,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返校前,对所有教职员工(包括后勤、超市、理发店、施工单位等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全体教职员工了解疫情防控内容和流程,明确自己的防控责任及工作要求。明确学校疫情信息报告人(学校防控办主任),建立“学生—教师—学校疫情信息报告人—学校领导”的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建立疫情信息报告人与当地疾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24小时畅通的专人专线联系机制。通过“云南教育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抗疫情信息直报系统”平台,每日按要求报送本校疫情信息。

2.储备必要的公共应急防控物资。配备红外线额温枪、其他类型测温仪、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避免过度储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学校入口处设置红外线热成像体温筛查仪。

3.注重全员防疫培训。各地、各学校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和全省学校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分类开展防控知识培训。

4.设置应急处置隔离区域。在校内设置隔离区、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通风,安排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护物资。校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立即进行暂时隔离,等待转诊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现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或乡镇卫生院,同时报告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校园消毒工作,甚至做好停课预案。

5.做好校园环境清洁与消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校园大扫除、大消毒活动,对教室、食堂、宿舍、功能室、洗手间、隔离区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做好防护宣传和健康教育。发布《致全市返校师生员工和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开学注意事项及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个人承担的传染病防控义务和责任,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返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各地、各学校统一发放《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须知》,向全体返校师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健康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

(三)做好开学首日学生报到工作

1.开学首日错峰入学。尽量简化报到注册程序,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员聚集。

2.有序做好学生安全返校工作。学生应在校门外进行体温检测,递交健康信息排查登记表,排队有序入校,避免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家长、外卖、快递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学生携带的行李要做好入校前消毒工作。

3.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地、各学校报到注册后要邀请疾控部门的专家,采取电视直播、网络录播、云课堂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方式,以县域或学校为单位,上好开学第一课,把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讲清楚,消除师生员工的恐惧心理;把新冠肺炎的防控措施讲清楚,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把自我防控管理和个人卫生习惯要求讲清楚,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落实好开学后防控措施

1.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学校每日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晚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及时让学生到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留观,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处置。

2.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加强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门卫值班工作,对校园出入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场馆暂停开放。加强实验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大校车安全检查和重要设施、重要场所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重新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检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走读生留宿和在校住宿生未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方位排查问题隐患,并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整改、化解、稳控。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校内重要场所、重要设施、重要部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及时消除隐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3.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活动器械、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条件允许的可在走廊过道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4.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

5.选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各地、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卫健部门从卫健、疾控部门和医院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兼任卫生健康副校长,发挥专业力量,建立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的长效机制,确保2020年4月底前,全市所有学校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选聘全覆盖。

6.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各学校开学第二天,要围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实战演练,明确应急职责,完善应急流程,提高应急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属地管理。市级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学校要参照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学校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络,筑牢校园疫情防控战斗堡垒,强化校园疫情防控保障力度,做到校外疫情传不进来,校内突发情况及时有效解决处置,确保学校平稳有序开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学校要对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分级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向每所学校派驻由教育、卫健、疾控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组,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医务人员,负责指导学校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曲靖市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告知书

2.曲靖市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排查表

 

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

曲靖市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告知书

 一、开学返校时间

1.学校依据云南省教育厅、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确定开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按时返校。

2.为了防止返校人群密集,学校将根据师生所在地区安排返校时间,各地区返校时间表将在返校前公布。

二、防疫物品准备

1.学生准备自己使用的口罩、消毒湿巾、洗手液等消毒卫生用品,可自带体温计,不允许携带酒精、消毒剂。

2.学校准备公共场所使用的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设置医务隔离室和生活隔离室。

3.学生准备好自己使用的餐具。

三、返校健康条件

1.扫描“云南健康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

2.携带《曲靖市师生员工返校前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排查表》(见附件2)返校。

3.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列入高风险、中风险人员暂不返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测、隔离等工作。

4.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5.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措施。

四、返校当天流程

1.返校前进行健康情况自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延时报到。

2.师生员工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并留意周围人员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3.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错峰、错时入学报到,避免人员聚集。

5.学生开学第一周,班主任对返校学生情况进行统计,上好健康教育第一课,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五、开学后应急处置

1.学校将严格管控进出校园人员,所有出入人员均需进行严格的身份登记和体温检测。

2.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家长探望、快递、隔栏送物等与学生接触行为。

3.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严格的外出请销假制度。

4.一旦发现师生员工中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教职员工应立即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学生立即在(临时)隔离室隔离,由专人照看,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诊。

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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