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6号)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自境外输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0日(含)以后(下同)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曲返曲人员,须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如实申报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旅行目的等信息。
二、在曲靖有固定居所的国内外居民,如知晓亲友已从或拟从境外入曲返曲,须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工作单位报告。报告事项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来曲返曲日期、所乘飞机航班号、车船班次。
三、全市所有单位和组织须对本单位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曲返曲人员信息进行排查并报告。
四、所有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曲返曲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控,如隐瞒不报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