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夏方海)2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上获悉,云南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应急监测制度,将坚决依法处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介绍,为解决农产品市场与疫情发生前已形成的生产结构不协调问题,云南一方面扩大农产品市场,增加对北京、上海、广东、香港等地的蔬菜供应,积极扩大我省对外市场;一方面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促进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超市正常开业,研究采取错峰购物等方式,满足居民安全消费需求。并协调产区和销区的对接联系,开展农产品“点对点”运销,建立直供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农产品线上营销渠道,鼓励居民通过网购进行消费,激发新兴消费潜力。
此外,云南还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应急监测制度,加强对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等重点城市重点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量、价信息动态监测;对疫情防控期间肉、禽、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管。坚决依法处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因农产品供应紧张造成抢购、价格上涨事件的紧急预案,必要时可采取主要农产品“统购统调”措施,防范风险、确保供给;对主要农产品供应量、价格等信息进行调度,强化产供需情况收集和研判。加大信息发布力度。
下一步,云南将在不放松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强农产品供应保障,有效推动农业相关企业和农业农村水利生态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着力恢复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切实抓好春耕备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