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杨学勤)近日,曲靖一伙“骗老族”被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年不等。被告人杨某海、唐某军、赵某良、古某义、何某科是专门瞄准中老年人手中养老金的“骗老一族”,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他们先后在昆明、曲靖、石屏等地成立了数家公司及办事处,招聘人员并虚构“高速公路绿化、山庄发展、酒店、红木家具”等项目需要资金,通过散发传单、聚会宣传、赠送小礼品、承诺高额返利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共骗取集资参与人431人对项目进行投资,诈骗金额1681.8352万元。
麒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海、唐某军、赵某良、古某义、何某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投资项目的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并按比例对集资款进行分成,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杨某、唐某等5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年不等,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至六万元不等。被告人赵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5万元,由扣押机关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继续向5名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返还给集资参与人;扣押的作案工具印章、合同、手机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受疫情影响,考虑到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麒麟区人民法院选择将判决书送达到曲靖市看守所,由看守所管教干警对各被告人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