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全市客运运营的公告
为保障城乡居民出行需求,经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科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逐步有序恢复全市客运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际客运:自2020年2月21日起,除目的地为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外,其它省际客运稳妥有序恢复运营。
二、市际客运: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原则上有序恢复所有涉及曲靖市的市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运营。具体恢复时间与对开州(市)同步。
三、县际客运: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有序恢复全市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运营。
四、县内客运: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原则上有序恢复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运营。具体恢复时间由各县(市、区)视情况自行决定。
五、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除涉农及农村地区的线路以外,其它公交线路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逐步有序恢复运营。涉农公交线路的恢复运营由所涉及的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自行决定。
六、各县(市、区)的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原则上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逐步恢复运营,具体恢复时间由各(市、区)视情况自行决定。
七、各县(市、区)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原则上自2020年2月15日24时起,逐步有序恢复运营,具体恢复时间由各(市、区)视情况自行决定。
八、其他事项
(一)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必须配合客运经营业户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
(二)乘客上下客运车辆前,必须扫描“云南抗疫情”小程序二维码。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