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前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决定对麒马大道实施试通行。为规范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试通行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试通行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麒马大道概况:
麒马大道是“麒沾马一体化”市政道路的重要工程,西起马龙区龙湖东路,东止南海工业园区龙潭大道与南海大道交叉口,该路段为城市主干道,全长6.5公里,道路红线宽60米,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4月30日。
二、试通车时间:
2020年2月15日上午09时起。
三、试通行要求:
(一)试通行期间,根据施工要求,实行双向四车道或单幅通行模式。
(二)试通行期间,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管理。
(三)试通行期间,该路段全程限速,限速40公里/小时,全线将采取流动测速方式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四)试通行期间,所涉及通行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及车主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警服务电话: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0874-8880794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警察大队0874-3968122
特此通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