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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大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发布日期:2020-02-15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107

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纪委监委对曲靖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大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大宝违反政治纪律,与家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从严治党失职失责导致宣威市公安局多名干警违纪违法;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寻衅滋事案件不予查处,涉嫌徇私枉法罪;多次组织多人聚众赌博,涉嫌赌博罪。


尹大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化、思想上变质、行为上失范、经济上贪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作风霸道、任性用权,执法犯法、嗜赌成性,贪图享受、作风奢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议、曲靖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大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