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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云南出台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 发布日期:2020-02-1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239

云南网讯(记者 熊强 夏方海)2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制定出台了《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由15个具体的防控技术指南组成,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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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夏方海 摄

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宋志忠介绍,为指导公众和特定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社区扩散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制定了《全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现场消毒及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

指南具体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防控技术指南》《办公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建筑工地防控技术指南》《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交通工具防控技术指南》《商场超市防控技术指南》《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技术指南》《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公共场所防控技术指南》《监管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防控技术指南》《社区防控技术指南》《养老机构防控技术指南》,以及《疫情防控现场消毒技术指南》和《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等15个附件。

这15个具体的防控技术指南,覆盖了学校、办公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工具、酒店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农贸市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社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针对不同场所,强调主体责任,规定在发生疫情前,如何开展日常防控管理,包括:制定预案,组织发动,健康宣传、症状监测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发生疫情时,如何规范处置流程,防止疫情传播等。

宋志忠说,消毒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对受到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织物、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空气等开展严格的消毒是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关键措施之一。指南提出了不同场所的消毒原则,详细介绍了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现场消毒的技术要点和具体措施。

据悉,本指南由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16个州市、129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有助于指导重点场所规范、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