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共场所迅速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
通告全文如下: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9号
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共场所迅速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和地铁、公交、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所有公共场所均实行扫码入出制度。公共场所管理者或经营业主须通过微信搜索下载“云南抗疫情”扫码程序,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二维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并派专人引导、监督入出人员扫码。
三、所有入出公共场所的人员均须配合扫码,首次扫码需短信验证(短信免费)。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入出。对强行入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行动起来,支持、指导、督促辖区内公共场所迅速建立入出扫码制度,并严格实施。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2日12时实行,停用时间由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确定,另行通告。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