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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六个要”细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珠江网    浏览:857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断开展,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有效防治食品交叉污染,师宗县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质量管控,严把食品生产原料、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员工健康管理与报告制度。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晨检记录建档工作;发现有咳嗽、发热、感冒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生病畜禽及变质肉。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现场加工销售食品的工作人员应戴手套。

“三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日消毒工作。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到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干净、整洁、通风;对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指派专人负责,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要” 维护稳定市场秩序。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采购及市场管理工作,千方百计做好食品等物资准备工作,确保粮油、米面、蔬菜水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保质保量供应,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禁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开展虚假宣传。

“五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排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务必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要逐一了解员工返程路线、返程所乘交通工具、有无经过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将情况通报所属社区、辖区疫情防控部门。

“六要”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生产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要求进入的顾客监测体温,佩戴好口罩后方可进入。主动与所属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对接、联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引起的风险,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引,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宣传,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窦艳)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对一切违反疫情防控行为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生产经营行为、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鼓励和提倡公众向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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