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期网上散播涉疫情不当言论人员处理的情况通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阻击疫情的大形势下,也有少数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失当言论、转发不实信息、泄露相关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警方共核查涉疫网络案件25起25人,其中治安拘留3人、罚款处罚1人、批评教育21人。
现通报5起典型案例:
一、2020年1月29日21时13分,王某向宣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谎报疫情警情。目前,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被属地公安机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二、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区分局查处两起寻衅滋事案件。2020年1月28日有人在网络上发帖称:“曲靖人死了吗?整个地方就我一家人出来,我是有病,还是曲靖人太有病?”;1月29日有人在网络上发帖称:“非常时期,只能保佑了,保佑它多死两个,死一片更好”,以上两贴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区分局已对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严某某、杨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三、2020年1月27日12时15分,傅某某在网络上内发布一篇未经证实的文件《麒麟区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傅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四、2020年1月30日23时左右,网络上传播标题为“曲靖多地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被泄,真让人寒心……”,反映个人信息被泄露。目前,相关部门已对刘某某、张某某给予提醒谈话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2020年1月27日16时左右,网络上传播标题为“麒麟区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目前,相关部门已对陈某某、许某某、敖某某给予提醒谈话处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