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暂停曲靖市道路客运班线及其他客运的公告
各客运站经营单位,各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广大旅客: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蔓延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以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暂停曲靖市省际、市际、县际道路班线客运以及跨省、跨市、跨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和派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运时间
自2020年1月28日14:00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省际客运班线:曲靖市至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客运班线。
(二)市际客运班线:曲靖至省内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客运班线。
(三)县域道路客运班线:曲靖主城区至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宣威市、会泽县客运班线。
(四)省际、市际、县域包车客运。
(五)跨省、跨市、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包车和派单。
(六)县域内班线及县域内出租汽车是否停运视疫情情况再作决定。
三、入境车辆管控
所有入境车辆要配合、服从车辆检查及人员体温检测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汽车客运站经营单位、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要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停运信息,积极宣传劝导旅客错开春运高峰期、避开疫情管控期,尽量不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客运站、客运企业应做好饮用水、食品的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对旅客的人文关怀,保障旅客正常的生活需求。
(三)各汽车客运站点应提前沟通、衔接,做好即将到达的省际、市际、县际客运车辆劝返工作。
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