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机们 高速路收费 这样变
●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计费
●ETC单卡用户不再享受优惠
●ETC取整到分MTC取整到元
●七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货车越接近标准装载越节省钱
●空载轻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增加
(记者 龙宇丹 摄)
我省收费公路计费方式从1月1日起调整,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费,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做新调整,那么收费公路计费方式将发生哪些新变化呢?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云南省收费公路计费方式调整政策解读》。
Q: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车(轴)型收费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A: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按车型计费方式收取货车车辆通行费,2005年以前,我国也是按车型收费,是按标记吨位划分货车车型进行收费,出现了很多“大吨小标”现象,超限超载现象频发。2005年以后,我国逐步推行收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Q:我省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原则是什么?
A:遵循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的原则:一是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二是鼓励提高货运实载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三是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使用者与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Q:我省高速公路新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与原分类相比有哪些变化?
A: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车型分类严格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执行。客车与原车型分类相比,8座和9座由原来的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其他车型分类不变。货车调整为按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并且新增了专项作业车分类。
Q:计费方式调整后,高速公路如何收费?
A: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通行费实行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单个ETC门架的收费金额按其所辖里程及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Q:计费方式调整后,车辆通行费如何计算?
A: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普通路段基本费率×普通路段计费里程+计费桥梁隧道基本费率×计费桥梁隧道里程)×车型分类计费系数。
Q:专项作业车如何收费呢?
A: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执行,基本费率和计费系数按货车执行。
Q:大件运输车可以通行高速公路吗?如何收费?
A:大件运输车需通过登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允许通行名单信息转发至申请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完成称重检测后,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自动比对相关信息。信息比对一致将准许放行,并在ETC车载装置内标识“大件运输”标志,沿途ETC门架按照超限运输费率给予计费扣费。对于提示信息不一致的车辆,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Q:新的车型分类中没有包含6轴以上货车,6轴以上货车可以上高速吗?
A: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六轴以上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办理超限运输车辆相关手续后通行高速公路。
Q: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A:正常情况下不会。由于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理论上应交通行费不会发生变化。而且,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其应交的通行费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但由于新的计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计费,与原来的按照最短路径收费相比,少部分车辆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费的原则。
Q: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A:在这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为实现新旧计费方式平稳过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专门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以本省(区、市)2018年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计算通行费费率,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在不超限超载运输的前提下,各类货车越接近标准装载,较计重收费时越节省通行费,当然,对于空载、轻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Q:本次调整不是说“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为什么货车司机会感觉通行费在增加呢?
A:本次调整的要求是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调整前,云南省出台了很多针对货车的优惠政策,如:对持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缴纳车辆通行费给予20%的优惠、对持ETC“云通卡”交费的冷链运输车和甩挂运输车缴纳车辆通行费给予30%的优惠、对从事跨境物流业务的客货运输车辆3类及3类以上车型统一按照3类车型标准计费的优惠等,随着此次计费方式调整,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清理取消,货车司机会觉得车辆通行费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是正常的。
Q:为什么要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
A:地方出台的通行费减免费政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鼓励、地方出台的减免费政策,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符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政策要求的,都将继续保留。另一类是没有国家相关政策依据、由地方自主出台,且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或需要停车接受人工查验,或影响跨省车辆正常交费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清理和规范。
Q:国家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哪些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A: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七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一是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二是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三是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四是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五是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六是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小型客车;七是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除此之外,其他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都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Q:云南省有没有针对货车的差异化政策呢?
A: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原实施计重收费方式的高速公路对安装ETC的货车实施差异化政策,并同时叠加享受ETC车辆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Q:单卡用户不是ETC用户吗?为什么从2020年起单卡用户不再享受原则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A: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由于其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这部分用户,我们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Q:过站式收费公路货车已经按车型收费,本次改革为什么要对过站式收费公路进行调整?
A:一是我省已通车9条过站式收费公路中,6条按照五类车分类进行收费,3条按照八类车分类进行收费,货车的分类标准与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不一致。二是改革后客货车ETC车辆实行联网收费,收费车型分类必须统一。
Q:过站式收费公路改革后如何收费?
A:现行按照五型车分类收费的路段,客车维持原有收费标准和计费系数不变;货车维持原有收费标准和计费系数不变,第六类货车采用第五类货车的计费系数。现行按照八型车分类收费的路段,客车维持原有收费标准和计费系数不变,第四类客车采用第三类客车的计费系数,货车维持原有收费标准和计费系数不变。(记者 王磊 实习生 杨怡婷 综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