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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9-12-2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004

珠江网讯(记者 徐武)12月2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聂祖良、高阳、唐宝友、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少文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副局长徐安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能源局局长王国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曲靖市煤炭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王玮作《曲靖市供销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少文作《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中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段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委(室)主任,副主任(委员)、各职级调研员、市人大各专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位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位委(室)主任、各县(市、区)1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2名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能源局、市供销社有关领导列席了会议。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5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报到,1月10日至13日开会,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曲靖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曲靖市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通过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