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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 倍增三年行动方案
  • 发布日期:2019-12-1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031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3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 2019年11月12日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创新,资本市场韧性逐渐增强,抗风险能力逐步提高,资本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曲靖市企业上市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号)精神,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到2021年,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翻番,达到9个以上,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新增上市公司1个;麒麟区、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1个;陆良县、马龙区、沾益区、会泽县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二)工作措施

1.开展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县级后备企业资源库。市国资委要根据实际情况筛选确定市属上市后备企业 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围绕三年上市目标,从各县(市、区)和市国资委推荐上报的企业中,确定40户企业。

(2)开展企业上市培训工作。市金融办牵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通过定期举办资本市场知识培训班、专题讲座、个案辅导等形式,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训。

(3)开展企业上市孵化培育工作。

2.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

(1)简化企业上市审批手续。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 对企业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国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账户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实行一站式办理。

(2)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市、县有关部门要按政务管理职责划分,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前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

(3)做好企业上市金融服务。

3.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

(1)实施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按照《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云政办发〔2019〕2号),积极帮助拟上市企业申报、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除享受省财政奖励外,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企业上市费用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

(2)落实企业上市税收优惠政策。

(3)强化产业基金引导支持作用。

(4)保障企业上市项目用地需求。

(三)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制定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2.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对列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国资委有关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研究梳理改制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及时解决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上市工作按期推进。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市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上市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