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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曲靖中院用仪式感增强使命感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珠江网    浏览:475

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庄严的升国旗暨宪法宣誓仪式。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少数民族代表、曲靖农业学校师生代表以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宣誓仪式。

上午8:45,曲靖中院全体干警及各界代表着装整洁,队列整齐,精神抖擞地聚集在法院大楼前。在雄壮嘹亮的国歌声中,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人员神情庄重地向五星红旗行注目礼。随后,全体干警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祖发的带领下,面向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通过举行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

整个活动虽然只有短短十几分钟,誓词也只有寥寥数十字,但绝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气氛却隆重严肃、振奋人心。法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种有仪式感的宣誓活动,再次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和至上,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将以此次宪法宣誓活动为新的起点,牢记誓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宪法宣誓是一种仪式,可以增强人内心的信仰和神圣感。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但其分量、价值和意义重大,不仅体现了对宪法的最高致敬,对履职的庄严承诺,还对加强全体法院干警党性修养、强化职责意识、增强民本理念都有着深刻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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