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脱贫攻坚审计追责问责14人
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昆明举行,二次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1042项问题,涉及责任单位469个,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929项,正在整改113项。
报告1042项问题 涉及469个责任单位
《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显示,2019年,省委、省政府同意将审计整改督查作为省审计厅保留的唯一对外督查检查事项。省审计厅细化分解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编制整改责任清单,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督查和指导,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全力促进整改。
据了解,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1042项,涉及责任单位469个,包括16个州市、126个县(市、区)和72个省级部门、单位及255个下属单位。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929项,正在整改113项。
脱贫攻坚审计 追责问责14人
根据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显示,针对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问题,15个部门、单位已在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前对部门决算报表或会计账务进行了调整纠正,调整金额1.02亿元。针对预算资金收支方面的问题,51个部门、单位通过清缴非税收入、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上缴财政资金1.42亿元,拨付、使用资金325.1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143.77万元,清退收回资产资金1055.69万元,补扣补缴相关税费372.10万元,调整账务8448.47万元。
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发现的问题,各责任主体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归还原资金渠道、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已拨付债券资金30.81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60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债务管理制度10项。
针对脱贫攻坚审计发现的问题,57个县(市、区)拨付使用资金2.7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337.33万元,未开工项目已开工13个,进度缓慢项目已完工152个、加快实施进度19个,追责问责14人,完善制度13项。
针对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1个区建成2座污水处理站;1个县提升3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新建3个垃圾中转站;1个区拆除私搭乱建、偷捕窝棚共54个;5个县退耕还林与林地重叠问题已完成调整修编。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已拨付闲置资金21亿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方面,针对“放管服”改革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州市有效承接下放98项行政职权;1个州取消21项备案事项的审核批复;2个市将2项行政许可修正为备案事项;5个州市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提高部门入驻率,优化窗口布局和办理事项。
此外,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审计整改,针对重点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推进7条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确立4条高速公路建设模式、完善4条高速公路用地审批手续、建立2条高速公路监理制度,拨付使用资金19.06亿元。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州市及37个县(市、区)完成棚改目标任务4592套,分配空置房10397套,拨付使用闲置资金21.05亿元。
113项问题未完成整改 将重点督查全面“清零”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14个州市、56个县(市、区)、5个部门、单位的113项问题未完成整改。
分析显示,未能完成整改存在4大原因:其一,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经济效益低,流动资金紧张,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压力较大,资金筹措困难,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其二,因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多,原因复杂,阻力较大,工作推进难度较高,导致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等原因未整改到位。其三,部分问题按规定需履行必要程序,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整改完成。此外,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久远、人员变动等各种复杂原因需全面清理核实,部分问题涉及面广、整改相对人联系困难等原因,难以及时整改到位。
省审计厅也将进一步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首席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