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至21日,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回头看”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共向曲靖市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及现场督查发现交办案件88件(不含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曲靖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交办件分别转由涉及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要求,现将第四批10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目前,第四批10件均已按时限办结,其中:查证属实1件,基本属实3件,部分属实6件。对查证属实(含基本属实和部分属实)的10件已依法依规对涉事对象进行调查处理。
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各有关县(市、区)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