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城市圈 > 正文
窝德党组织组织党员村组干部践行《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珠江网    浏览:46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促进公民养成文明习惯,践行《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1月1日,师宗县高良乡窝德党组织组织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集中学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会上,高良乡党委委员、联村领导严永刚向参会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发放《曲靖市文明促进条例》并组织逐条学习相关内容,引导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争做文明条例宣传员、践行者和督导员,并结合村委会实际,积极投身“创文创卫”“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中,使学习宣传条例的氛围在辖区内蔚然成风,成为推进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果的有力抓手;使践行贯彻条例的行为在辖区内落地生根,成为推动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会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精神素养,影响和带动身边居民群众,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从点滴践行,传递正能量,努力在践行精神文明活动中走前头、做表率,为构建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招商银行曲靖分行驻村工作队     翟路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