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张婉茜 吕玉云婷)10月25日晚,由麒麟区委区区政府主办、区委宣传部承办的“欢乐珠江源”暨《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专场文艺汇演,在麒麟区珠江源广场拉开帷幕。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8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9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1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曲靖市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条例》从绿色生活、爱护环境、文明用餐、社区文明、文明饲养宠物、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详细进行了解读。
文艺汇演以歌舞、朗诵、创文知识互动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传递文明理念,以现场发放《条例》宣传资料的形式,努力营造“文明曲靖 你我同行”的浓厚氛围,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逐步养成文明行为的习惯,为建设文明曲靖贡献一份力量。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首部法规的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对促进曲靖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