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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创文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19-10-22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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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10月21日下午,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创文工作推进会。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树锋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曲靖经开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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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波就在全市城管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热潮作动员讲话,并围绕创文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再明确、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8月30日经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9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0月1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综合性、系统化地方性法规,对于依法推动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制度化促进文明行为规范化经常化持久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曲靖城市名片再造升级、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现实需要。《条例》结合曲靖实际,突出了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为总则、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35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社会和广大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不文明行为,突出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不文明养犬行为、不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文明丧葬祭扫、不文明旅游行为、不文明经营行为、不文明就医行为等9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明令禁止,对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既是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的总结和提升,也是确保我市在2020年顺利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的有力抓手。《条例》的贯彻实施是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是运用法治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是运用法治手段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全市城管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力有效地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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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市城管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必修课,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市民知晓率,为《条例》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要通过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熟读《条例》原文,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确保工作实践中能熟练掌握、准确运用。二要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条例》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公益广告等形式,让《条例》贯穿于报、网、声、屏等各类媒介,体现在城市空间的每个角落。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执法队员日常巡查对商户门店、市民进行宣传,在做好执法保障的同时,还要号召单位职工、环卫工人、信息采集员主动承担起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设施上乱涂写、刻画等损害市容环境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的劝阻责任,全面正确引导文明行为,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街道、进社区、进商户、进帮扶对象“七进”宣传活动以及城管志愿服务活动,强化传播效果。开通12319城管服务热线,设立“曝光台”,建立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形成崇尚文明,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三要坚持以制度执行、严格执法为关键,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按照法定程序,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以罚促管、严管严罚,坚决捍卫《条例》的权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实施之职,层层压实齐抓共管之责,加大教育引导及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以法治的“硬度”促进文明“软实力”的提升,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不文明经营、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便溺整治、在城区景观河道在游泳、垂钓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不断提升文明行为的示范效应,营造共同养成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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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的临近,全市城管系统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照第二次调度会任务分解和重点难点督办清单,突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内容,分解细化,拉单列表,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统筹推进。要正视建筑工地管理、大货车、散装货物运输车入城监管、垃圾分类、门前五包、占用人行道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城中村老旧小区及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对标对表、精准发力、主动作为,补齐短板、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城管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创文工作的水平和实效。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十二字总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抓好贯彻落实,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抓好贯彻落实,践行初心、彰显使命,忘我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通讯员:黄亚平 李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