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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提升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监督质效 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 发布日期:2019-09-2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554

今年来,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曲靖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要求,推动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完成全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监委向136个乡镇(街道)派出了监察室。

该市坚持内涵式发展和“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明确了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主要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管理监督等内容。派出监察室按不少于3人核定编制,主任由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任命,副主任人选经县(市、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将意见函告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任命,监察员由县(市、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任命,切实增强派出监察室的权威。目前全市派出监察室共配备人员441名,其中,主任132名,副主任132名,监察员177名。

乡镇(街道)监察室挂牌成立后,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通过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组织评估分析、开展风险防控、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公开通报、警示教育等方法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执行情况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探索设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重点对村(居)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居)务公开等情况开展监督,不断完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确保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年底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实际,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监督执纪、监察调查、保密及回避等工作制度。”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为进一步规范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工作,提升监督质效,该市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健全监察调查措施使用审批程序,规范文书格式,明确工作流程,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定期向县(市、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工作落实。(雷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