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吴思圆)明明是因打架斗殴受伤,曲靖一男子齐某住院治疗却谎称“自己跌倒受伤”,从而骗取医保金14952余元。2019年8月21日,曲靖市麒麟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齐某犯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9年3月22日10时许,齐某和人因纠纷打架被打伤左手手臂,当天,齐某到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为获得医疗保险报销,齐某隐瞒了受伤的真实原因,编造其是因自己跌倒而受伤,并签订了《曲靖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受伤原因承诺书》,骗领报销医疗费14952.1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隐瞒被他人打伤的事实,以欺诈手段骗取医疗社会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齐某在管理村务中被他人致伤,在公安机关调查中,如实供述骗保事实,退交了全部赃款,该情节属自首,其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免予刑事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齐某犯罪情节较轻,并具有自首、退赃情节,应免除刑事处罚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但提出被告人齐某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故意,被告人齐某被他人致伤,其经济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其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自行跌伤的虚假事实,骗取医疗保险费用,该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其主观占有故意存在,因此,该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齐某犯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保实现了城乡一体、持卡就医、联网结算、即时报销,群众就医诊疗方便快捷,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欺诈骗保的现象。一些人在打架、交通事故、提供劳务等事项中受伤后,在有赔偿义务人(侵权人)的情况下,往往选择隐瞒真相骗取社保后再向侵权人追偿,既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还面临着因隐瞒真相在诉讼中败诉的可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医疗保险基金是每个参保人员的“救命钱”,应依法享受医保,受伤后切莫贪图小利骗取医保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身试法最终都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欺诈骗保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医保秩序,而且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给基金正常支付带来巨大压力,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2014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