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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1至7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775人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珠江网    浏览:1249

今年以来,曲靖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挺纪在前、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作用,实现既从严“惩”又力促“治”。

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明确谈话函询的规范运用,规定了谈话函询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等,明确谈话函询对象的书面检查和情况说明需要按照层级进行审批,构建起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1+N”制度体系,确保方向精准、措施得当。同时,不断提升谈话函询中“面询”比例,紧盯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面对面听取解释、提醒教育,补种“政治疫苗”。

各级党组织将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问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倒逼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

突出审查调查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富集、资源密集的部门和行业,紧盯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强化纪法衔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线索、共享信息,规范线索的移交程序。坚持纪在法前,对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先进行纪律处分,再进行移交。用好案件剖析,深入剖析成案规律和成因,集中通报,形成震慑。

据了解,1至7月,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7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26人次,占69.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56人次,占20.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10人次,占6.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3人次,占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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