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李忠桥)8月1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罗平县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委副书记、县长海建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罗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正萍,副县长卢恒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和座谈会。
检查组围绕县政府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单位依法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职责情况。采取听取汇报、询问、个别走访、问卷调查、实地查看、调阅案卷、查看文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先后深入罗平县医院医养中心、碧桂园房地产项目、工业园区金花油脂土地储备项目、腊山一中教职工宿舍等地施工现场,实地检查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施工安全措施、防扬尘措施设置及施工车辆进出管理等,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座谈会上,卢恒就罗平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同时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职能职责对在贯彻落实《条例》中遇到的难题和自己的想法进行交流发言。检查组充分肯定罗平县贯彻实施《条例》的成绩,认为县政府对《条例》实施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宣传到位,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会议指出,《条例》是曲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法,是根据曲靖市发展的需要,结合整个经济发展而出台的,在曲靖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例》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作出了详细规定,为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法制保障。但《条例》的实施力度还不够大、效果不够明显、认识还不到位,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起来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实施。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执法人员宣传培训的力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断提高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条例》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中的作用,把《条例》实施与人居环境提升有效结合起来;要强化统筹协调,营造执法者依法执法、建设者依法建设、管理者依法管理的良好局面,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施工现场;要落实好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提升监管实效,推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上,卢恒对执法检查情况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各责任部门对《条例》的实施,加快罗平“美丽县城”的建设。据了解,该《条例》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建设工程领域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对在建85个项目进行检查,现场签发整改通知书85份,整治施工管理问题170个,立案查处20起,处理20起,处罚金额6.63万元。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900余条,通过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培训企业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6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