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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中院举办何洪刚辛国祥先进事迹报告会
  • 发布日期:2019-07-2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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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7月26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何洪刚辛国祥先进事迹报告会。曲靖中院、麒麟法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马龙、沾益、罗平等8个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报告会。

大会宣读了《曲靖市人民法院为何洪刚、辛国祥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学红为何洪刚、辛国祥颁发了“个人三等功”荣誉证书。

何洪刚,司法警察,男,汉族,曲靖市麒麟区人,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10月参军入伍,1983年11月转业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工作。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57岁的何洪刚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牺牲,履行了人民警察的职责,诠释了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忠诚与担当,弘扬了新时代曲靖法院精神。

辛国祥,工人,男,汉族,云南省保山人,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3月参军入伍,2000年转业到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工作。公务途中勇救落水儿童,49岁的马龙法院干警辛国祥展示了曲靖法院干警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心系群众的崇高品德,诠释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弘扬了正气,倡导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展示了新时代曲靖法院崇德尚法致公为民的精神,为曲靖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崇高的追求。  

曲靖中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要学习何洪刚对党忠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理想信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为推进平安曲靖、法治曲靖、美丽曲靖、文明曲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