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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源“侠警”何洪刚:侠者仁心 担当为民
发布日期:2019-07-22    来源:珠江网    浏览: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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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记者 朱洪良)他,虽不是法官,但能判定是非曲直;他,虽不执法锤,但能化解社会矛盾;他,虽没配戴法徽,但有闪亮的警徽……;

他就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一名普通的法警——何洪刚,工作中他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工作作风和成效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领导和同事们都亲切地称他为“何大哥”。

“这个警察真勇敢,临危不乱,赤手空拳与持刀歹徒展开搏斗,用铮铮铁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誓言与担当……”连日来,麒麟法院老法警不畏凶险、徒手夺刀、勇擒歹徒的英勇事迹,在曲靖街头巷尾广为传颂。

危急时刻 赤手勇斗持刀歹徒

2019年6月27日晚8点20分,“救命啊,杀人啦……”一餐厅内传出的撕心裂肺的求救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慌乱四散而逃的人群将何洪刚夹杂在人群中,凭着警察本能反应,意识到“出事啦”,便毫不犹豫地“逆着”慌乱的人群,向着求救声传来的餐厅冲了过去。

事发餐厅内,一名手持60多厘米长大砍刀的歹徒,正在对一男一女行凶,其中女子全身都是鲜血,头部被砍伤,背部也被砍中多刀,呆站在墙边,用手抱着头。另一位男子的颈部被砍伤,正喷涌出鲜血,而持刀歹徒正准备继续行凶。

见此骇状,何洪刚一边大喊道“放下凶器,我是警察”,一边拿起餐椅上的布垫防身勇敢地扑向歹徒,发挥平时所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住歹徒持刀的手腕,夺下凶器,一个过肩摔将歹徒打翻在地,反扭住歹徒手腕,膝盖压住歹徒背部,成功制服歹徒。

同时,呼喊路人帮助抢救伤者,并报警和拨打120。随后,110民警赶到现场将歹徒带走;两名伤者也被周围群众及家人送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直到配合现场民警做笔录时,才有人认出他是麒麟区法院的何洪刚。事后,何洪刚回到家,为了不让妻子和女儿担心,默默地将自己在与歹徒搏斗中被鲜血染红的衣服、鞋子清洗干净。

市民点赞“侠警” 救人是天职!

57岁老法警何洪刚毫不犹豫挺身而出,赤手空拳勇斗持刀歹徒,成功解救刀下受伤夫妇的事迹在曲靖街头巷尾广为传颂,不畏强暴,敢于同歹徒搏斗,用果敢和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坚持正义、不畏强暴、不怕牺牲的精神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市民非常感动,纷纷点赞。为社会弘扬正气树立了一个鲜活的榜样。

事隔两天,单位同事们通过“炸了锅”的微信朋友圈才得知此事,原来网友们纷纷点赞的“珠源侠警”是他们认识的“老何”。“我听说老何大哥这件事后,一点不感到以外,他平时或者说他骨子里,就是这样一个路见不平、乐于助人的人。”麒麟区法院法警耿雄英说。

回忆起2019年6月27日晚惊心动魄的一幕,受伤夫妇的女儿杨某莎至今仍心有余悸。2019年7月3日,两名受害人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他们的女儿杨某莎来到麒麟区法院送上一面锦旗,对着何洪刚声泪俱下感谢道:“感谢您!如果没有您,我就再也看不见和爸爸和妈妈了,您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

“看到有群众来送锦旗,我第一反应就是,肯定是送给我师父老何的,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不出手,他就不是‘老何’了”与何洪刚同在麒麟区法院法警大队共事的徒弟陈波说。

当天,来麒麟区法院办事的市民王女士看到赠送锦旗的这一幕后告诉记者:“打击犯罪是警察的责任和义务,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履行了警察的誓言,为保护人民群众挺身而出,不怕牺牲,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正能量,为他点赞!”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救人是警察的天职和本能反应。”何洪刚表示,今后,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职业操守,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女儿点赞老爸 您是大英雄!

老何赤手空拳勇斗歹徒,成功解救刀下受伤夫妇的事迹引得广大市民、网友纷纷点赞。何洪刚总是微笑着说:“群众遇到了犯罪分子的侵害,作为法警挺身而出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只是做了分内的工作,却得到了组织和各界群众这么高的赞誉。这份荣誉不止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而是整个警察队伍的。”

但女儿的一个问候的电话,让老何不淡定了。女儿在电话中激动地说:“老爸,您出名了,您是大英雄,我为您点赞,我和妈妈永远支持您!!但是也希望您也要多注意安全!!……”

原来,女儿在单位看到同事们在办公室,纷纷议论和点赞“珠源侠警”,出于好奇,点看网页一看照片,那不就是自己的老爸吗?所以,第一反应就是给何洪刚打电话,问候、点赞。

谈到女儿的电话,记者发现,何洪刚的眼睛湿润了。通过何洪刚湿润的双眼,记者脑海里浮现出《为我的警察爸爸点赞》里的一个片段,“在女儿的记忆里,爸爸是一名人民警察,爸爸一直都很忙,忙到顾不上家。从小到大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妈妈一人辛苦操劳。爸爸面对警令随叫随到,无休止的加班备勤,没日没夜的办案出警。…… 女儿慢慢习惯爸爸的“不理睬”,也曾经任性几次“不理睬”爸爸……  ”。

他的心是片海!有一种豪情称为“平凡”!有一种崇高叫做“无私”!有一种誓言喊成“奉献”!

坚守初心 筑梦“司法为民”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是他朴实的追求和工作中的梦想。何洪刚,现年57岁,中共党员,麒麟区人,大学文化。作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资格最老的司法警察之一,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讲,他都是一位司法警察系统内的“元老”级人物,然而,他从没有因自己年龄大、资格老搞过任何特殊,相反,而是和大家打成一片,在年轻同志面前愈加显得平易近人。作为麒麟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法警,何洪刚同志有着高尚的爱岗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情怀。

1979年10月,17岁的何洪刚怀揣报国之志,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兵,手握方向盘,每天穿行在素有“百步之内有险情,十里之内埋忠骨”的川藏线上,在艰苦的工作环境下,练就了强健的体魄和顽强的意志。1983年11月,何洪刚从部队复员到麒麟区法院工作,成为基层法院法警大队的一名司法警察。他退伍不褪色,始终保持军人特有秉性,无论是刑事押解、值庭的动作,还是值班、协助执行工作的言行,举手投足间都展现出军人的风采。

2009年至2012年,何洪刚任麒麟区法院法警大队党支部书记,主持法警大队工作。不管是在主持工作期间,还是在普通的司法警察岗位,他都尽职尽责,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一丝不苟做好押解、值庭及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基层法院案件多、当事人矛盾突出,经常出现突发事件现场。在法院里,哪里有争吵、哪里有纠纷,就经常会出现他的身影,劝导、处突、维护庭审秩序,几十年如一日。他主动给上访群众做思想和解释工作,多年的坚持,他早已成为老上访户心中的老熟人“何警官”了。

在生活中,何洪刚总是充满热心,乐于助人。工作之余,他经常和年轻同志们一起探讨儒家伦理和中华传统道德,宣扬尊老爱幼、扶弱济贫的美德。在别人遇到家庭矛盾、生活困惑时,他都耐心的开导,积极的引导,最终总能化解心结,解人迷惑。在警队里,一声亲切的“何大哥”,就是他在大家心中的位置。

在工作中,他总是善恶分明,宽严相济。在遇到无事生非,缠访闹访的当事人时,他会秉公执法、严厉批评、毫不妥协,维护法律尊严;对真正为案件来访或遇有困难的群众,他会细心聆听、耐心开导、热情帮助,彰显为民情怀。在来访群众中,一句发自内心的“何警官,谢谢你!你是好人”,就是他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能追无限景,始是不凡人。”徒弟陈波告诉记者:我师父常说,‘法警工作看似平凡,但做的可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啊!’乍一听,感觉这位老大哥、老领导好像是在说大话,然而,回归到我们的工作中,一天天的安检巡视,一次次的押解值庭,一回回的技能训练,一趟趟的协助执行,看似平平淡淡,可一旦警务保障的防线被冲破,何尝不是惊天动地!

何洪刚在主持工作期间,突出注重司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注重司法警察的学习,强化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司法警察行为,把法警大队建设为一支素质高、本领过硬、作风优良的队伍,麒麟区法院法警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9年,何洪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8.09”专案侦办先进个人。

使命担当 让警徽更闪亮!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何洪刚一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道路上做一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人民法警!

扶贫路上再建功! 2014年,何洪刚欣然接受组织安排前往麒麟区三宝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当时,鸡汤小学学生食堂破败不堪,卫生条件、就餐环境严重不达标,孩子们连盛放碗筷的地方都没有,更不要说给碗筷消毒了,每一个碗边似乎都有缺损,找几副对称的筷子都显得困难。鸡汤小学食堂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刻不容缓,何洪刚立即向法院党组汇报,并多方争取资金重新修缮食堂,同时号召周围的同事、朋友、亲属为学校捐书捐物。经过努力,学校食堂得到修善,在上级对学校环境的检查中,给予鸡汤小学标准化食堂高度评价。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何洪刚被表彰为“云南省扶贫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全市法院“执行攻坚战”拉开序幕,刚从扶贫点轮岗回到单位的何洪刚,被安排到执行局参与这场执行攻坚硬战。面对组织的安排,何洪刚不讲条件,坚决服从,并快速投入到执行工作中。

作为一名老同志,面对新的法律知识,他虚心学习,面对复杂的执行案件,他认真分析,积极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和方法,哪怕有一丝可能,他都会想方设法去将案款执行到位,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他总说:“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让我懂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内涵,执行是坚守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自己作为这道防线的守护人,一定要严格执行、公正执行。”

执行攻坚战中,放弃双休日、夜晚加班到深夜,时常参加夜里突击行动,全年基本没有正常休息,已经成为执行干警的工作常态,作为一名老同志,他与全体执行干警一样,毫无怨言,率先垂范,冲锋在前,不畏困苦,迎难挑战,强硬的扛下了重任。他的眼中容不下躲避债务的“老赖”,只要有被执行人的音讯或者财产线索,即便深夜也风雨无阻地寻找、去执行。在办案中,他收到过许多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当有人问及荣誉时,他总是淡然道:“这是我的职责”。执行攻坚中,他始终不忘给自己立下“三条规矩”:不吃当事人一口饭、不喝当事人一口水、不抽当事人一支烟。

法院工作以审判为中心,警务保障不是中心却影响中心。而何洪刚同志在基层法警岗位上一干就是36年,从来都是不讲条件,任劳任怨。虽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法警,但他却具有牢记宗旨、服务大局的崇高思想;勤恳务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公正高效、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在他工作过的各个岗位上,不论职位的高低,所做事务的繁杂和普通,凭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责任心,凭着绝对忠诚的信念、执法为民的情怀、崇文尚武的素养、甘当绿叶的胸襟、敢打硬仗的血性,不但进入角色快而且干的有声有色,充分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司法警察的高尚品质。何洪刚同志随已年近花甲,身体健硕,老骥伏枥,他始终“心中存大,眼中有小,手中见细”,以一名普通法警的责任担当,为审判助力,为法治铺路,努力做到:让警徽更闪亮!

【编后语】

36年来,从一名普通退伍军人成长为法警业务骨干,一起进单位的有人调走了,有的选择了轻闲的岗位,何洪刚始终在法警这个岗位上耕耘,用自己的知识和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的内涵。 

36年的光阴,坚守不易,恒常不易,始终如初的担当更不易。作为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轰轰烈烈、刀光剑影,毕竟不是工作的常态,平凡琐碎、细小入微,可能才是我们最真实的写照。然而,不论是哪一种工作,像何洪刚这样的担当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品格,这种品格产生的光芒在信仰的折射下能够穿越时代得以永恒。

如今,今年57岁的何洪刚依然是那样执着,一如既往,甘于平凡,尽职尽责,满怀赤诚之心,默默无闻地用最诚挚的责任心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展示着一位人民法警为人民的高尚品德。

唯有担当,才能坚守平凡,心甘情愿;唯有担当,才能捍卫安全,果敢向前;唯有担当,才能无愧于心,成为“合格的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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