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徐华)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绿色、文明施工,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7月16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雄带领检查组到营上镇开展《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营上镇镇长,村建、环保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民家中学教学楼、富源县第四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建设现场,通过现场提问、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各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营上镇镇长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据了解,自2018年8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营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累计对全镇所有在建项目工程检查1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查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45条,严格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
检查组要求,《条例》是曲靖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法,在曲靖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全镇上下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共识和坚定的行动自觉,齐心协力贯彻实施《条例》;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城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施工扰民、工程车辆抛洒漏、工地出入口不洁、占道堆物、破坏绿化、乱排污水、夜间施工扰民等乱象的综合治理,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巡查,对违反《条例》的情况进行严管重罚。四要加强领导,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确保《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