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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监督的“手电筒”照向“自己人”
  • 发布日期:2019-06-2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739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禁在审查调查工作中逼供、诱供,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活动……”为压缩权利滥用空间,曲靖市纪委监委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列“负面清单”,提出“十严禁”工作规范。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纪委监委将自我监督贯穿履职全过程,将监督的“手电筒”照向“自己人”,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把监督执纪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定《曲靖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规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一篮子”制度,管住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言行。实行纪检监察队伍有关情况报告制,明确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撤职以上政务处分,未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镜)的情况以及因公、因私出国(境)逾期或滞留不归等的情况,在24小时内向市纪委组织部进行报告,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严纪律、塑忠魂、铸铁军”专题教育活动,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近一年来,在队伍建设方面依然存在的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养等三方面29类问题,进行了一次集中大排查、大锻炼、大提升,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从量上的优势实现质的飞跃,切实把制度优势、人员优势转化为监督优势、治理效能。

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17年以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并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节有针对性的微党课,深刻剖析被审查对象从纪检监察干部到违纪违法分子的堕落之路,以案为鉴,警示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慎始慎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问题线索管理权、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权、案件审理和处置权、监督检查权、干部选拔任用权、综合部门权利运行等6个方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780个,制定防控措施976条,建立预警处置机制,及时化解潜在风险。坚持挺纪在前,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快查快办,对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严防“灯下黑”。(刘骁袆  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