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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润珠源 文明曲靖】余华芬: 甘做依法治国的铺路石
  • 发布日期:2019-06-2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6006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余华芬是宣威市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初见这位纤瘦斯文的女法官,她的脸上挂着谦逊的微笑。

从业30余年来,余华芬始终坚持把每一个案件办细、办实。“她与同事不红脸、对当事人不生厌,每次庭审前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刑事审判中,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余华芬一页一页翻、一本一本读,庭审前记笔记、查疑点、认真核对证据,对案件的熟悉程度非常高。”余华芬身边的同事这样评价她的工作态度。

余华芬1988年走进宣威法院,从打字员、书记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到审监庭庭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她除了很能吃苦,注重细节、办案严谨是出了名的。她主审和参与审理的3000多个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缠诉、无一错判超期。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云南“巾帼建功示范标兵”、云南“最美法官” “云岭楷模”等荣誉称号。

“不让正义晚点,不能冤枉每一个无辜的人,也不能放纵任何一个犯罪分子。”这是余华芬的座右铭。案结事了对于刑事案件来说不是法槌一响就行,还要看能不能警醒被告人、持有对立情绪的被害人创伤愈合不愈合。于是,她总是带着部门干警抽时间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法官的品格和形象是怎样的,人民群众感知到的法律便是怎样的。”这是余华芬多年来一直遵循的理念。余华芬随身带着一个厚厚的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办案随感”,其中有一段这样写道:“法槌敲响不要什么技巧,但要法槌敲出和谐之音,那就得有大师的水准,因此,每一次法槌落下之后,我都在认真总结,对当事人做好解疑释惑和疏导工作。”

“24岁时,我因为年轻气盛在与他人的争执中把对方打成重伤,站在了被告人的席位,也结识了当时审理我故意伤害案件的余法官,她点亮我的人生希望,是我的恩人。感谢余法官在回访帮教中,能够对我真诚以待,及时开导我释放心理压力,她的话语激励自己做事懂得三思而行,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这是案件当事人小陶写给余华芬的感谢信。

长时间的审判工作中难免会遇到熟人、同学、朋友“打招呼”,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了。“越是有人托亲朋好友说情的案子,我越是要认真公正地审理,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要扎实经得起检验,任何时候一定要坚守好原则。”在余华芬看来,担当是一种责任,怀着“天平在胸,百姓在心”的信念,她一次次拒绝了跟案件有关的宴请和礼品。自从调到审判监督庭工作后,余华芬更加注重学习,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符等各类发回重审的案件,她慎之又慎,查看最新司法解释、类似案件其他地区法院审理案例情况等等,依法行使职权,让每一个经手的案件都最大程度体现出公平正义。

多年来,余华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二字。“‘忠以民为本,诚以法为信’,我尽了一名基层法官应尽的本分,依法治国的路上需要不计名利得失的法院人作为铺路石,法治春天的列车才会如期到站。”余华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