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饶永军)2019年5月17日上午,师宗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县文化馆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各县级河长、县级河长联系部门负责人、县河长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和韩正副总理到云南(洱海)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19年3月21日、4月4日分别召开的省、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落实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坚决打好水资源保护、流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龚加武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坚定不移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指出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在推行过程中,充斥着形式主义,河长作用没有彻底显现,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甲方思维、拿钱办事思维,准确掌握河(湖)长制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重要任务是确保污水不乱排、垃圾不乱倾、面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河长巡河、清河、护河、治河作用要充分发挥,全力推动管理性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考核问效和督察检查,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李志伟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南盘江师宗段防洪综合治理为示范引领,加强对河湖“四乱”问题的清查力度,加大河湖综合治理与保护力度,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路通、人和”的美好愿景。各级河长要真正履行好河湖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巡河,治河,护河等基本工作入手,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发力,河(湖)长制工作不是水务行业部门一家人的事,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督察作用,对发现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伟主持,县水务局汇报了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郭华明传达了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县委书记、县总河长龚加武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