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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已完成24个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珠江网    浏览:1384

新华网昆明5月15日电(记者字强)此间正在召开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记者获悉,自2018年6月至7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开展“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以来,全省上下对标对表、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云南省需要整改的问题共58个,主要涉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自然保护区管理及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管理、城乡环境及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及检查考核等五大方面问题。

  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实现问题与措施一一对应、靶向施策、精准整改。对“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新发现的5个问题建立了按月调度机制,及时梳理分析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提出解决路径,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到位。

  目前,已完成24个问题整改,正在整改34个。其中,整改时限为2018年年底的24个问题已完成23个、未完成1个;整改时限为2019年年底的15个问题提前完成1个、正在整改14个;整改时限为2020年年底的19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此外,“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省交办群众投诉举报1998件,其中,省级部门查办28件,目前已完成整改22件;各州市政府办理1970件,已完成整改1709件。对于剩余的267件投诉举报案件,云南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于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对“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牵头进行了专项办理,对38个单位、121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1个,厅级干部23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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