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源县巧用“科技+人力”紧盯项目和资金——精准监督助力脱贫摘帽
“如何用好、落实好扶贫政策、资金和资源,让项目建起来、干部少犯错或不犯错,我们的精准监督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近日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的全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调研活动中,富源县委书记如是向来自全国28个省(区、市)的相关同志介绍。
为确保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富源县整合利用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行业部门的职能监管、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及巡察机构的巡察监督等力量,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突出惠民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四个重点,科学运用好“四种形态”,扎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去年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1件,立案29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问责11人。
管好了项目和资金,监督就做好了“大半文章”。富源县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扶贫领域1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建设、3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以及集体资源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等,一律进入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同时,运用“互联网+监督”工作模式,建立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将民生政策、民生项目、民生资金、脱贫攻坚等信息数据录入平台,实行网上公开、在线查询、全程监督。借助平台强大的对比功能,县里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低保等的清理整治。通过平台后台信息数据的自动比对,去年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21189户27854人,督促追回违规发放资金127.3万元,避免976.2万元民生资金错误发放。
此外,富源县建立脱贫攻坚大督查工作机制,由县委、县政府负总责,县纪委监委牵头,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组建12个督查组,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及“户6条、村10条、乡10条”脱贫出列标准,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24个县级行业扶贫部门、156个行政村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扫描式督查,目前已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错漏、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5185个,问责履职尽责不力的党员干部53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讯员 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