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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2019-05-0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379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着力实施空间规划大管控、城乡环境大提升、国土山川大绿化、污染防治大攻坚、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等五大行动,谱写好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篇章。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空间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5年,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成为普遍形态,总体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到2035年,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

二、主要任务指标

(一)涵养生态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的保护,涵养云南生态本真自然之美、生物多样多彩之美、文化包容厚重之美。到2020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30.9%,森林覆盖率达到6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0.4亿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2%以上,90%以上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居全国前列,湿地保护率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滇池流域、抚仙湖流域、洱海流域全面完成“五采区”生态修复。

(二)创建环境美。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到2020年,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8.9%以上,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水质稳定提升,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以上,绿色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走在全国前列,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低于42%,城乡“两违”建筑治理率达到100%。到2025年,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居全国第1位,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居全国前列。

(三)提升城市美。更加注重城市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改善城镇生态,塑造城镇形态,优化城镇品质,创建文明城市,着力提升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云南特点的绿色城镇之美。切实加强昆明市城市改造和管理,大力提升城市形象,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举办提供优质服务。2019年,全面消除所有城镇建成区和A级以上景区旱厕,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厕所全覆盖,全面完成全省学校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8%,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达到13个,国家卫生城市达到14个;城镇新建小区车位达到2个/100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25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国家园林城市达到20个,国家卫生城市达到20个;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居全国前列。

(四)塑造乡村美。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做优集镇、做美村庄、做特民居,着力塑造规划布局美、环境整洁美、乡风文明美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达到39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30%,集镇区、九大高原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等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集镇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1%,建成集镇区2座以上、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环境脏乱差问题普遍解决,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到2022年,建成1万个美丽乡村。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提升,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五)展现山水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精心装扮山坝河湖路田,做美每一条道路、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着力展现云南群山叠翠、四季飞花、清水绿岸的秀美山水。到2020年,以滇池、抚仙湖、洱海、泸沽湖为重点建设一批最美湖泊,以独龙江、瑞丽江、盘龙江、思茅大河为重点建设一批最美河流,以怒江美丽公路,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昆明主城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道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最美公路,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打造公路服务区升级版,以沪昆客专、南昆客专、昆楚大铁路为重点建设一批最美铁路。到2025年,山水美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空间规划大管控

1.高水平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山坝统筹、规划留白、产城融合等理念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按照开发建设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的原则,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

2.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高起点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形成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3.严格实施规划。突出规划实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城乡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新增建设项目必须纳入规划进行管控,不符合规划的不得进行建设,决不让任何一个新增建设项目脱离规划管控,决不让任何一间新建民房散落在规划以外。实行规划实施动态评估,建立健全违反规划行为追究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二)城乡环境大提升

4.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注重城市设计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风貌特色,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景观视廊,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协调。深入挖掘云南特色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建筑特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积极推进城市修补和老旧城区有机更新,加强城乡结合部散乱污集中整治。

5.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启动新一轮城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坚决把“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引向深入。立足当地发展水平和城市功能定位,科学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推动园林城市建设,建成一批高品质城市公园。加强自然山水、风景名胜与城市形态布局有机融合,塑造特色滨水空间、特色环山空间。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用3年时间对全省县城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建设一批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化“美丽县城”。持续大力抓好特色小镇和康养小镇建设,每年评选15个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下大力气解决城镇停车难问题,有序推进停车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以立体停车、智慧停车为代表的公共停车场。

6.坚决整治“两违”建筑。以坝区、交通干线沿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全国重点镇、传统村落,以及旧住宅区、旧厂房和城中村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彻底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消除建筑乱象。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体系,做到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得到全面整治、长效机制稳固建立。

7.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村庄“七改三清”,尽快解决村庄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粪污乱排、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原则上户有垃圾桶、村(组)有垃圾收储设施、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加强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风貌整治,切实改变“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状。

8.建设宜居宜业村庄。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推动农村住房建设从分散向集中转变,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大幅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每年组织评选3000个美丽乡村。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启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丰富美丽乡村内涵,大力推进智慧旅游、数字农业、生态农业发展,鼓励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塑造一批集田园观光、科技展示、农耕体验、民族风情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2020年年底前,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全部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地块和小广场配套建设村庄停车场地。

9.狠抓“厕所革命”。掀起一场消灭旱厕的专项行动,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卫生户厕,城市内行人步行3—5分钟即可进入厕所。在全省主要旅游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等新建、改建一批A级以上旅游厕所。全面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提高公厕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完善城乡公厕和旅游厕所定位等信息内容,实现公厕位置便捷查询。

(三)国土山川大绿化

加强苗圃基地建设,大力培育乡土苗木、花卉,优先选配适应当地生长条件的乡土植物品种,适地、适树、适花、适草,大规模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绿化。

10.大规模开展沿路绿化。挖掘公路铁路沿线自然景观,创新“路景融合”建设模式,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林荫大道、鲜花大道、生态景观大道、绿色骑行环道等绿色生态大道,做美每一条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公路、铁路。持续开展城镇面山、裸露山体造林绿化,实现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宜林荒山、荒坡。严格落实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构建生态廊道。

11.大规模开展沿河湖绿化。聚焦水清、岸绿、景美,以流域上游到下游狭长带状为轴线,统筹水域、边坡、陆域,对河流沿岸进行披绿改造。在环湖及周边区域大力推进植树造绿,加快环湖植被恢复,促进湖岸景观美化、协调。以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和重建为重点,选择土著优势水生植物物种进行大面积推广种植,建设“水下草场”。实施湖滨带湿地连片建设工程,实现湿地与入湖河道、湿地与湖体连通,提升湿地环境效能。

12.大规模开展沿集镇绿化。千方百计增加集镇区绿化,在集镇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空置土地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对现有绿化进行加高、加密、加彩、加花。全力打造街旁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公共建筑绿地、小游园等,不断提高绿地覆盖率。加强集镇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植被恢复。

(四)污染防治大攻坚

1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和准入管理,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4.打好监管执法“组合拳”。强化源头防控,2019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强化过程严管,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后果严惩,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生产生活方式大转变

15.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贯彻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两型三化”转型发展,突出抓好八大重点产业,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品质,打造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或清洁化改造。加快构建绿色信贷、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16.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广绿色居住,营造良好的绿色出行环境,鼓励低碳出行。开展创建美丽城市、美丽县城、美丽小镇、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景区和美丽道路等活动,使广袤城乡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培育乡风文明,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坚决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务必确立更高目标、树立“最美”情怀,建立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责任体系。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细化主要任务指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工作衔接。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工作相衔接,把“最美丽”理念和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拓展“最美丽”的外延和内涵,做到美于外、秀于内,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习惯和自觉。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共识凝神,以共建聚力,让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成为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追求。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增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