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曲靖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和平台,支持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由曲靖市志愿者联合会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打造“志愿之城”。
按照“九有”标准,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政务大厅、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100%建立志愿服务站,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经验,建立“居民点单、社区下单、志愿者接单”的志愿服务新模式,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力争曲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依托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12月5日国际志愿人员日,全市今年表扬50名先进志愿服务人员,重要节假日慰问100名志愿服务人员。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曲靖市遵循“党建引领、党员示范、服务惠民”思路,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天天有行动、周周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要求,组建“专业+特色”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力打造“一社区一服务、一窗口一特色、一场所一品牌”的志愿服务精品项目。
以“服务到家——志愿服务双进”为主题,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各类实体阵地,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邻里互助、健康教育、行业诚信等志愿服务活动。
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城区公共场所、主要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曲靖市创文办 路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