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县(市、区)“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目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已相继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在全面完成2018年县城建成区现状情况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正扎实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麒麟区、陆良县等7个县(区)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会泽县、罗平县实施方案已完成市级审查。全市初步谋划2019—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项目695.87亿元,各县(市、区)项目正同步开展建设。
一是高位推动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就“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和批示,在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上都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后,3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美丽县城”建设专题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并要求各县(市、区)在三年内完成“美丽县城”建设任务的有关精神,对全市“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起草实施意见和工作机制2个文件,明确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市级“美丽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定期专题研究、市级领导承包、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报告工作、制定年度台账、紧盯项目进度、开展项目观摩、创新推进方式、加大市级招商力度、强化市级要素统筹、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工作月报通报、督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抓实工作落地。年初,就及时将全省发改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及省《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转发各县(市、区)传达学习,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改工作会议精神,及早谋划、抓紧研究,把“美丽县城”建设纳入到2019年重点工作中一并部署推动,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同时,邀请各县(市、区)发改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加入省美丽县城微信群,并组建了全市“美丽县城”微信群,及时安排布置有关工作。结合贯彻落实3月4日全市“美丽县城”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及时下发《关于抓紧做好当前“美丽县城”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摸底调研、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要求。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召开后,及时整理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及当前工作重点》,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学习全省培训会议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抓紧做好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编制实施方案、项目谋划、项目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
四是系统谋划、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以承包责任制为重点,抓实组织领导关。成立市级领导承包组,每个组承包1个县(市、区)“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每月研究指导推动,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以项目化为重点,抓牢方案审查关。认真对照省《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标准要求,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化”的工作思路,突出“查缺补漏、补齐美丽县城建设短板”,认真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工作,成熟一家、审查一家,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研究,确保方案符合实际、具体化、项目化。以指挥部为重点,抓紧项目推进关。在各县(市、区)“美丽县城”项目建设中,突出发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项目谋划、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职能优势,集中精干力量统筹抓好“美丽县城”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实行指挥部工作专项考核机制和指挥部成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机制,有效激励指挥部队伍全身心投入到“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政策导向为重点,抓好资金保障关。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抓紧开展项目包装谋划、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形成支撑要件,为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多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以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机制落实关。进一步压实县(市、区)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长亲自挂帅、亲自抓,对所有建设项目按月排出建设进度,按月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建设。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照年度工作台账,对各县(市、区)“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每月通报全市“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通讯员: 田园妍 杨海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