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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法院两年来受理涉黑涉恶案352件 542人被判重刑
  • 发布日期:2019-04-2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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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法院两年受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360余件 赵岗 摄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4月23日,记者从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自去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49件734人,涉恶案件303件2443人,审结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198件,判决人数2367人,判处重刑人数542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93人,涉恶案件90件918人,审结涉黑案件4件34人,涉恶案件59件648人,判决人数682人。

  其中涉黑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7人,重刑率为52.7%;涉恶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45人,重刑率为27.2%。受理涉“保护伞”案件10件17人,审结3件3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如下三个特点:

  强化政治责任,打好“法律仗”

  全省各级法院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统一案件的政策标准、法律标准和证据标准,既注重程序公正,又注重人权保障,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严格防止涉黑涉恶案件“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

  同时,推动2018年涉黑恶案件在今年一季度“清零”、2019年及今后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推动依法严打快处落实到位。

  另外,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金额5416.63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防止黑恶势力犯罪死灰复燃。严把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

  聚焦重点关键,打好“攻坚仗”

  全省法院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从严打击民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等突出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功效,最大限度运用现代科技技术,确保大要案审理顺利推进。

  延伸审判职能,打好“合围仗”

  全省各级法院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行业领域、基层组织、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5份,促进相关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同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进一步挖掘“保护伞”“关系网”线索,重点筛查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转办。深入做好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再度拉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