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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民宗局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
  • 发布日期:2019-05-0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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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通讯员 杨彬)4月24日上午,麒麟区民宗局召开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邀请区纪委派驻区政府纪检组副组长赵洪波、区住建局高级工程师夏琼、聘请第三方机构曲靖市建银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黄鑫参加评审,区民宗局领导班子及东山镇、茨营镇相关负责领导参加评审会议。区民宗局局长雷怀鸣主持会议。

2019年初,通过实地调研考察,将东山镇恩洪村委会必则彝族村民小组、茨营镇哈马寨村委会法克彝族村民小组列入2019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进行创建,各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本次评审会围绕2个项目点实施方案、工程成效、项目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审议。

会上,两个镇对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概算、项目预期效果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建银造价公司对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逐条进行了指导,并强调项目建设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凸显民族特色,细化项目实施管理计划,细化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员。区住建局提出指导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应该细化,明确项目工程量、民族示范户数,体现脱贫攻坚效果。区纪委派驻区政府纪检组要求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区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管理。

会议强调,一要紧扣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要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项目后期的经济效益和后期维护。方案一经上报省、市民宗委备案后,不允许中途变更实施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二要规范项目管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管理计划,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示范创建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细化管理分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三要严格资金管理。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拨付按照《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麒财农〔2017〕177号)的要求执行。四要做好档案收集。村(居)委会明确一名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公示、招投标、开工报告、施工合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等相关文件资料和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图片资料等必须一应俱全,在年底工程实施结束后顺利迎接脱贫攻坚和省、市检查验收。

项目评审后,区民宗局将评审情况及时上报市民宗委备案,并下达立项审批文件,曲靖建银造价公司出具工程控制价,项目点将及时组织招投标工作及启动工程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步实施,必将逐步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宣传辐射带动,有效地促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进民族团结、传承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