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唐正良)2月11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在十八连山镇政府、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的协助下,对十八连山镇大塘子村刘文家新建房屋朝门口的近5米多宽,高2.5米的围墙拆除。
围墙成功拆除后,还刘文家一个畅通的出门通道,更将堵截了刘文与刘光叔侄亲情的通道拆除。
刘文与刘光原本系叔侄关系,在刘文的父亲还在时,双方关系很好,随着刘文父亲的逝世,刘文建盖新的房屋,房屋用地、通道均要与叔叔刘光协商,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从2017年至今,双方纠纷不断产生加剧。
2017年双方为房屋通道发生打架,致人住院治疗的后果,经派出所调解叔叔刘光家向侄子刘文家赔偿了18000元。同年,叔叔刘光家又以相连权、建筑物利用将侄子刘文诉致法院。法院判定侄子刘文家新建房屋西北侧的通道为共用通道,刘光不得阻塞,同时判令侄子刘文补偿叔叔刘光3000元。2018年3月,叔叔刘光再次在双方的共用通道范围内,在侄子刘文家西北侧建起了围墙,仅留有约50厘米宽的通道供其出入,双方矛盾再次激化。
2018年9月,双方再次走进法院,对簿公堂。2018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拆除该围墙长5米,高2.5米,并留出刘文家墙体外50厘米长,作为房屋水沟通道。判决生效后,刘光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对其多次沟通劝说,其仍不主动履行。
2月11日,富源法院在十八连山镇政府、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通力协助下,采用挖机、切割机、电镐等工具,才成功将该墙体拆除。
至此,堵截刘光家出入的通道被拆除,也将堵截叔侄亲情的墙,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被成功拆除。
双方的房屋通行通道被打通了,但从双方对立的情绪,以及今后长期以邻里、叔侄关系相处,执行法官更希望看到的是,堵在双方心理的墙能够被早日拆除,毕竟在双方血夜里流着同样的血,没有什么矛盾,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能够阻断这种相同血脉的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