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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张安屯街道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组织化这样做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珠江网    浏览:2277

珠江网讯(通讯员 赵汝苍)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推动各级党组织集中力量抓脱贫、整合资源促脱贫、动员群众争脱贫,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关于建立“三联三争”机制提高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的意见》(马发〔2018〕30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区委一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两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全面提高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程度,实现村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门路、人有一技之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一、对象范围

  全街道5个社区(居委会)24个居民小组建档立卡316户1076人。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区委“三联三争”的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党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组织化的实施,扶贫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主导产业、劳动力转移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产业助农增收幅度明显加大;贫困农民素质明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通过三个组织化实现316户、1076全部脱贫并保证脱贫质量,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进度安排

2019年1月至3月,平台联建,建立共商共议共推平台。成立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统筹整合资源资产资金,把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统筹到平台联建体系中,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同步提高。

2019年4月6月,资源联合。按照每个村成立至少成立1个经营实体的要求,结合属地优势资源、招商引资、土地流转、专业大户、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等村成立经营联合实体(合作社),成立劳务就业协会或者咨询站、成立农业技术(技能提升)夜校,党组织牵头成立党员先锋合作社等实体,将所有贫困户纳入其中,实现抱团联营、抱团发展,提供应对市场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增收致富。

  2019年6至8月,利益联结,收益分配明晰。通过平台的联建,资源的联合,合作社的成立等手续后,召开户主大会,共商共议形成稳定的分配方案,做到投入清、产出清、分配清。

2019年9月至2020年,通过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四、组织措施

(一)产业组织化

1.提高产业脱贫扶持精准度。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发展愿望和自主选择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措施到户、资金到户、项目到户、效益到户”的精准扶持原则,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以实施到户、扶持到人的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和生产发展愿望的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但没有经营能力或产业选择较难的贫困人口,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方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贫困户以订单生产、务工方式参与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将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资料折股量化到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资产性收益。将精准扶持产业项目、乡村旅游和餐饮(消费扶贫)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思路,加快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特色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效益。

2.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整合。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产业扶贫标准,采取要素分配法,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县、涉农资源等整合到街道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街道结合实际精准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由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及监事论证确定并组织实施。

   3.加大合力攻坚力度。按照产业脱贫进度安排,尽可能的把区级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整合。以实施专项产业脱贫工程为平台,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发挥聚集效应。各行业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各项惠民政策和用于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捆绑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二)转移就业组织化 

1.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园区、农业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引导贫困劳动力到园区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发展产业、实现就业;二是组织和引导贫困农村劳动力从事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加大转移就业服务力度。一是对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及时收集和更新企业用工信息,并对收集的用工岗位信息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将用工信息送至贫困家庭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二是鼓励民办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机构对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对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或其他实体稳定就业。三是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大劳务经纪人培育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要有1—2名劳务经纪人;按照“政府引导、经纪人组织、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模式,引导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省际和地区间劳务合作,积极推进跨区域转移就业,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乡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健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服务内容,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做到贫困家庭劳动力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五是采取“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土地流转+贫困户”“乡村旅游+贫困户”等模式,捆绑贫困户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整合各部门资源,积极开发灵活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六是及时收集和更新企业用工信息,通过村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发布。积极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切实增强当地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三)易地搬迁组织化

   1.有效开发未利用地,对现有耕地提标改造,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支持开展村民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利用。用于产业发展或流转等,土地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搬迁户。

2.结合小塘尔坡小区气候的特点,在安置区规划好产业发展项目,积极组织指导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种植。吸纳贫困户接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万企帮万村帮扶模式,积极协调万源农庄、蜜枣庄园、山之味度假村在劳动力用工方面给予吸纳,增加贫困户就业收入。

五、责任落实

(一)产业扶贫组织化

1.农科站组织牵头,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托有限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因村因资源以党支部为主体成立合作社,即“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支部+龙头企业+贫困户”“党支部+易地搬迁安置点+贫困户”等模式,引导扶持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劳动用工、合同订单、入股分红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合作经营、分工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要加强与涉农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确定好年度脱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产业扶持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对照贫困对象需求清单,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产业发展计划。坚持扶贫产业项目村级公示公告制。

3.要加强与驻村工作队的沟通协调,发挥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帮扶作用,把推进发展特色产业作为落实精准扶贫、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落实贫困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全程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文本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二)就业扶贫组织化 

1.社保所牵头,在扶贫部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贫困人员年龄结构、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就业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要负责协调农科、扶贫等部门,统筹制定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并负责开展本辖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的实施,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政策,确保有序推进。

 3.就业扶贫涉及的政策多、范围广,社保所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政策举措,确保就业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全社会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4.建立基础台账,实现转移就业精准扶贫。按照“街道不漏村、社区不漏村、村小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建立贫困劳动力档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劳动力实施有针对性的转移就业和创业帮扶措施。

5.积极筹备、组建转移就业工作站或就业服务平台,做到有牌子、有制度等。

(三)易地搬迁组织化

1.扶贫办牵头,在产业扶贫组织化、就业扶贫组织化的基础上,会同农科、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好区级发改部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的对接工作。

2.积极争取区级扶贫开发和惠农资金,制定年度资金计划,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3.配合农科站做好“党支部+易地搬迁合作社+搬迁户”成立工作,并积极组织搬迁户入社;配合社保所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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